(2021年03月05日)
為了更好地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有關規定,參照《福建省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編制本指南。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廳辦公室將根據情況及時修改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在福建文化和旅游廳網站上查閱本指南。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廳政務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為省文化和旅游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機構,廳辦公室為此項工作的具體負責部門,承辦政府信息公開日常工作。所公開的政府信息,由信息生成制發的相關業務處室、省文物局負責提供。
政府信息公開分為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兩部分。
一、主動公開部分
(一)公開范圍
1.組織機構
2.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3.財務信息
4.行政許可與服務
5.其他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公開形式
省文化和旅游廳將在“福建文化和旅游廳“網站和機關政務公開欄上主動公開有關政府信息。此外,如條件具備,對于重大政府信息,將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情況通報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微信公眾號等形式公開。
(三)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該信息生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
(四)查詢方法
公眾可以在省圖書館公共查閱點、廳機關政務公開欄、“福建文化和旅游廳”網站等處查閱政府信息;也可從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獲取公開信息。
(五)公開渠道
1.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廳網站
2.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廳公眾號
3.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廳新聞發布會
4.廣播、電視、報刊等其他形式
二、依申請公開部分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如需申請獲取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的其他相關政府信息,可以直接在“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廳”網站上下載填寫和遞交《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廳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或者直接向省文化和旅游廳辦公室索要申請表。
(一)首問受理機構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廳辦公室
電話:0591-87669888 傳真:0591-83377260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東水路76號 郵編:350001
受理時間:8:00 -12:00,14:30 - 17:30(6月1日至9月30日夏令工作時間:8:00 - 12:00,15:00 - 18:00),節假日、公休日除外。
電子郵箱:fjswhhlytzfxxgk@163.com
(二)申請方式
申請人可通過網上下載、電話、傳真或直接上門等形式索要《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廳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填寫好《申請表》向省文化和旅游廳辦公室提出申請。采用書面形式申請: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省文化和旅游廳辦公室工作人員代為填寫《申請表》。
(三)申請處理
省文化和旅游廳辦公室在收到《申請表》后,向申請人出具回執。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則根據廳領導簽批意見,轉交有關業務處室、省文物局辦理;有關業務處室、省文物局應在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下列答復:
1.屬于公開范圍的,將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將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3.依法不屬于本機關公開范圍的,將告知申請人該信息的掌握機關及聯系方式;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應如實告知申請人。
4.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廳領導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5.申請內容不明確的,將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應當征求第三方的意見,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三、監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機關應當予以調查處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